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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2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0-11 点击:]

            关于2012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674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12〕248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上报普通高等学校报到新生电子照片的通知》[教办学〔2008〕192号]文件、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2级新生学籍管理工作实际,为及时完成新生资格复查、数据审核与上报,现就学籍电子注册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级学生学籍电子注册
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加强高校学生管理,保证高等教育质量,维护学生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需要。高校要严格按照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备案的新生名册和报到入学的学生名单,及时上网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按时提供新生学籍查询服务;要加大重姓名、重身份证号学生复核力度,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严防冒名顶替学生入学;未通过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取消注册资格。为切实维护学生利益,进一步提高学籍学历注册数据的准确性,请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要求督促2012级新生于2012年10月20日上网查询并核对本人学籍电子注册信息。
我校2012级新生必须全部参加学籍电子注册,凡请假未在校学生,院(系)应及时向教务处说明。新生电子注册是新生取得学籍的必要环节,经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合格的学生,由教务处注册学籍。未注册者将不能取得学籍。
二、2012级学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
2012级新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仍由新华社图像信息采集中心负责进行。
1.图像采集时间和地点:2012年10月14(周日),具体照像安排,见附表。
2.图像采集费用:每人5元(含图像信息采集费和一版9张彩色照片),费用由新华社工作人员现场收取。按班级收齐后由班长交给新华社工作人员。(该费用为新华社收取的工本费,我校不收任何费用)。
3.图像信息采集要求:
(1)各院(系)要指定辅导员具体负责,按照统一时间和要求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做到严谨、细密、有序。
(2)请务必于2012年10月20日后登陆教务处电子注册系统网站进行图像信息和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校对。如发现信息有误或照片不正确,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河南科技学院电子注册系统查询网址:http://jiaow.hist.edu.cn/data_dzzc/
河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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