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第二批科技小院及科技小院集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正式发布,根据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科技小院建设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校设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不限于农业专业学位授权点)学院均可组织申请建设科技小院,涉农学院必须进行申报,鼓励其他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申报科技小院。
我校列入2022年河南省助力乡村振兴科技小院建设名单的,2023年申请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的均应参加本次申报,并优先推荐,包括延津食品科技小院、新乡县小麦科技小院、辉县小麦科技小院、延津县麦薯科技小院、卫辉桃科技小院、新乡县菊花科技小院、新乡黄瓜科技小院等。各学院不要重复申报与上述相同主题和地区的新建科技小院。
二、建设类型
第二批科技小院根据组织形式分以下两类:
(一)单个科技小院
1.农业产业类科技小院。聚焦区域内的主导农业产业,推广普及先进农业技术,以涉农专业为主,研究解决农业生产或全产业链过程中的实际生产问题。
2.综合类科技小院。聚焦当地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鼓励多门类多类别多学科共建,合作研究解决乡村振兴过程中“三农”问题。
(二)科技小院集群
聚焦农业生产或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牵头院校为主体组建科技小院集群,打造多学科联合攻关、农业技术转化推广的综合性创新平台。按照服务对象属性不同,分为区域科技小院集群和产业科技小院集群。重点支持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以及农技推广力量薄弱地区建设科技小院集群。
三、申报数量
2024年学校拟推荐登记建设科技小院50个左右,科技小院集群5个。农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园艺园林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等每个学院申报新建科技小院不少于5个(不含已建),牵头申报科技小院集群1个;招收农业专业学位各领域研究生的其他相关学院须申报新建科技小院2个。
参加科技小院培养活动的研究生可不限于专业学位研究生。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4月21日前将《科技小院具体情况表》《科技小院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材料1份提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
联系人:王廷雨,联系电话:0373-3040873.
五、工作要求
加强科技小院建设,推广科技小院研究生培养模式,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同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重要抓手,对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引领带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本次申报时间紧迫,要求严格,请各单位按照《通知》中所列建设重点和建设标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联系依托单位,明确首席专家,组织指导团队,按时完成申报建设任务。
附件1 研厅函4号:教育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第二批科技小院及科技小院集群的通知
附件2 研厅函4号附件
研究生处
2020年4月13日
(初审/王廷雨 复审/赵新亮 终审/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