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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编辑: 发布时间:2026-09-30 点击:

学校简介


河南科技学院始建于1939年,前身为延安自然科学院大学部生物系,2004年更名为河南科技学院。学校200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5年获批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是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11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专业类别和3个交叉二级学科,学科专业涵盖9大学科门类。作物学、园艺学学科群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高端智能起重装备学科群入选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群;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进入ESI全球前5‰,工程学、化学进入ESI全球前1%。在2026年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中,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2个学科入选;作物学、兽医学等学科亦多次跻身软科世界一流学科和中国最好学科榜单。

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7项、国家技术发明奖3项。特别是2013年学校主持培育的“矮秆高产多抗广适小麦新品种矮抗58选育及应用”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为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受到河南省人民政府嘉奖,成为全省高校的骄傲。近五年,主持、参与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35项,其中一等奖8项。建有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科研试验基地、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专业研发中心、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试验站等4个;省实验室1个,省重点实验室6个,其他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42个,为研究生参与科研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60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816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677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杰青、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神农青年英才等国家级人才27人,中原学者、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优秀专家、中原英才计划人选等省部级人才175人。有全国、全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3个,省创新型科技团队19个。学校获批百农种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连续五年获评河南省优秀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学校深入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注重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建立了完善的招生、培养、学位、管理、奖助、实践、竞赛、就业和国际交流支持体系,着力提升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

(数据截至2026年9月)

重要提醒:

(一)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609/20260924/2293971511.html),了解报考流程并知晓自身责任。

(二)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统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学校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发布招生信息,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初试或复试辅导,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三)学校高度重视考生诚信状况,将考生诚信情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应如实填报信息、提交真实材料;因失信、弄虚作假或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本章程如与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不一致,以上级政策为准。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招生学院、学科(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拟安排招生计划、考试(初试、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等信息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我校202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共5人,分别在(085410)人工智能、(085500)机械、(095138)农村发展、(095200)兽医和(135700)设计,每个专业计划拟招收1人。

注意:2027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研招网及本章程中专业目录的拟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各学院各学科(专业领域)用于公开招考的人数将根据2027年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章程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教育专业学位中教育管理领域(代码045101)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章程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2、4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须符合下列条件:

考生应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可在报名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注意: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四、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

(二)报名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在网上公布的信息要求报名。

2.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

①考生有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等情况的,务必使用变更后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如系统显示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应尽快联系我校,按我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②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申请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我校加分及照顾相关工作严格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4.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请考生务必知悉两种就业形式的真实含义,慎重填报。

五、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复试录取

(一)复试、录取工作将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6〕2号)进行,具体实施办法预计将于复试前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二)我校不开展考生破格复试工作。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坚决不予录取。

(四)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开展考生体检,具体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五)考生被拟录取后,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调入我校统一管理。非全日制考生不需转入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不按要求转入个人档案或组织关系的,不予录取。

七、学习方式及学制

学术学位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

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区分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制3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授课时间一般为暑假集中安排,具体培养安排可咨询相关学院。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我校学费标准详见“河南科技学院收费公示”(https://cwc.hist.edu.cn/info/1984/3580.htm)。

我校奖助政策参照《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字〔2021〕48号)执行(https://yjsc.hist.edu.cn/info/1127/3019.htm),相关事宜可咨询我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电话:0373-3693238。

九、培养所在校区及住宿

我校全日制学生为全脱产学习,培养及住宿均安排在河南科技学院校本部(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华兰大道655号);非全日制学生不安排住宿,培养安排在河南科技学院校本部。联合培养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培养方案参加校外专业实践的,地点由学校和培养学院按有关规定安排。

十、信息发布、联系方式与申诉渠道

信息发布

学校网址:https://www.hist.edu.cn;研究生处网址:https://yjsc.hist.edu.cn。重要招生信息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

政策咨询

学校代码:10467

联系部门: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招生科

咨询电话:0373-3040863

电子邮箱:yjsc10467@163.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华兰大道655号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招生科302室,邮政编码:453003

申诉渠道

联系电话:0373-3040279

电子邮箱:jw@hist.edu.cn

各招生学院咨询方式详见《河南科技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各学院网站。

附件1:河南科技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参考书目




(撰稿/王异民 初审/裴莺莺 复审/赵新亮 终审/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