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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

河南科技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时间:2012-05-31 点击:]

河南科技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时间安排

工作时间

工作程序

责任人

410日前

学位论文抽查

研究生处按一定的比例抽查,确定外审名单。

研究生处

有关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工作的通知另发

420日前

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硕士学位申请书》一份和《论文审查意见表》一份。

学位申请人

 

学位申请预审

1、学院根据研究生学籍信息及培养方案执行情况,预审本学期申请学位人员材料;

2、学院填写《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向研究生处提交《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学位申请人导师

研究生秘书

学院负责人

各院系组织论文评阅、按照评阅意见进行论文修改

422

学位论文送审

1、学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装订好的学位论文两本;

2、抽查到的论文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外审一份,另外一份由学院安排评审;未抽查到的论文由学院聘请两位相关领域的专家评阅论文,但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

3、由研究生处统一外审的论文(内附《论文审查意见表》)最迟在4月22日前交到研究生处,如未按期提交参加外审,将不准参加论文答辩。

学位申请人

研究生秘书

分管院长

研究生处

评阅人应为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

423-30

 

各院系组织进行预答辩,预答辩后对论文再次修改,并将答辩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531日前

答辩申请及审批

1、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37人);

2、学院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表》(一式两份)交研究生处,经审核合格后,领取答辩表决票。

学位申请人导师

分管院长

分委员会主席

研究生秘书

研究生处

答辩委员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一名校外专家。导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

615日前

学位论文答辩

学院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议

分管院长

答辩秘书

学院应于答辩前两周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618日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由分委员会主席组织委员召开会议

分委员会

分委员会秘书

研究生秘书

分委员会讨论硕士授予学位情况

上报分委员会表决结果

学院向研究生处提交相关材料

研究生秘书

学位申请人

 

625

前后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授予或暂缓授予硕士学位名单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毕业典礼及证书发放

凭离校手续单和研究生证到研究生处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学位申请人

研究生处

具体通知另发

625-71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发放离校通知单,各部门盖章,退还学生证

研究生处

各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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