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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西藏、青海地震受灾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专项资助的通知

    编辑:朱宏 发布时间:2025-01-09 点击:

    1月7日,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发生6.8级地震,震中及周边民房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给当地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帮助在我校就读的西藏、青海受灾学生渡过难关,学校将开展专项救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范围

    家庭所在地为西藏、青海发生地震受灾地区的我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救助对象

    1.家中因地震灾害造成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遇难、失联、受伤致残或丧失生活、劳动能力的;

    2.因地震房屋受损、倒塌或遭受其他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的。

    三、申请流程

    1.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需填写《临时困难救助申请(见附件1)并提供个人家庭受灾的相关证明材料。

    2.经学院审核后,学校依据学生家庭受灾和经济困难情况进行专项困难救助,专项救助金发放标准参照学校临时困难救助办法执行。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资助工作,多渠道、多方位进行全面排查,了解受灾学生家庭受灾情况和受灾程度。

    2.各学院要对受灾家庭学生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核实无误后由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1月11日下午17:00之前送至行政楼304。联系人:李盼盼,联系电话:0373-3693238。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月9日

    (初审/李盼盼   复审/朱宏   终审/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