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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组织研究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编辑:朱宏 发布时间:2025-01-07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40多年来的第一次全面修订,也是一次全面升级,总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以来学位工作改革发展成果,有针对性地破解学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系统构建了中国特色的学位法律制度,是中国学位制度走向成熟的标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我校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学院认真组织研究生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农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机电学院

    食品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园艺园林学院

    资源与环境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文法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院

    服装学院

    数学科学学院

    外国语学院

    体育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人工智能学院  

    此次专题学习,使研究生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学校将继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完善学位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严肃性,为培养高质量人才提供有力保障。  

                                                       (初审/李盼盼  复审/朱宏  终审/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