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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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6-24 点击:]

为保护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规范毕业研究生的对外行为,鼓励创新开拓,促进交流与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法规及教育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知识产权的归属

研究生所提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的成果,受国家知识产权法保护。研究生学位论文知识产权主要指:研究生在校期间利用导师、学校的人力、资金、场地、设备、材料、不对外公开的技术情报资料以及其它物质条件做出的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等所产生的权利。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知识产权的管理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是学校的无形资产,不因研究生毕业离校而转移,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研究生应遵守以下相关规定:

1. 研究生毕业离校前,必须向其导师所在实验室彻底移交各类实验材料、原始实验数据记录及相关分析结果等。

2. 研究生毕业后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论文、申报成果或申请专利等,均需由导师作为通讯联系人,未经导师的书面许可,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以任何其它单位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布学位论文成果。

3. 研究生有义务保护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扩散学校尚未公开的研究结果;不得擅自对外传播学校尚未发表的关键技术;不得泄露学校的有关商业、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学校拥有的实验材料。

2013届全体毕业硕士研究生都有义务遵守学校硕士学位论文知识产权保护规定,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损失,将由责任者承担相关的责任。

 

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1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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