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关于开展第三批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拓宽我校研究生培养渠道,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增强硕士研究生指导力量,经研究决定进行我校第三批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遴选校外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同时新增部分校内研究生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校内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基本原则
1.坚持思想政治与业务水平全面考察、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原则;
2.坚持突出学术业绩与导师组集体优势协调一致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校外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促进我校与国内外其他单位的交流与合作;
2.有利于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3.有利于满足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
二﹑学科范围
本次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按二级学科进行,遴选的学科范围为: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的二级学科(5个)、201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自主设置目录内二级学科(8个)和目录外二级学科(8个),具体学科名称见下表:
表1 我校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名称
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的 二级学科名称 |
201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称 |
目录内二级学科 |
目录外二级学科 |
作物遗传育种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作物生物技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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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生理学 |
预防兽医学 |
基础兽医学 |
动物生物化学与分子遗传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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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兽医学 |
兽医生物工程 |
蔬菜学 |
果树学 |
观赏园艺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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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学 |
景观园艺学 |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
食品科学 |
食品营销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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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
食品加工装备及其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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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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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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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范围
(一)校内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范围
本次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推荐遴选限于尚未取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者,原则上只能依托1个二级学科申报。
每个培养学院根据本学院现有导师人数和目前在校研究生年平均人数(见下表),按最大师生比不超过3:1来确定新增导师人选的推荐名额,推荐指标可以缺额,但不得超本单位比例控制数缺额。
表2 研究生培养学院现有导师人数和目前在校研究生年平均人数
培养学院 |
目前在校研究生 年平均人数 |
现有导师人数 |
按师生比(3:1)核算的 导师人数 |
生命科技学院 |
31/3 |
20 |
31 |
动物科学学院 |
41/3 |
19 |
41 |
园艺园林学院 |
19/3 |
17 |
19 |
食品学院 |
37/3 |
20 |
37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14/3 |
9 |
1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3/1 |
4 |
9 |
机电学院 |
3/1 |
6 |
9 |
(二)校外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范围
本次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推荐遴选限于研究生教育协同创新联盟成员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
1.来自高等院校的教学科研人员;
2.来自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
3.来自企业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
4.来自行业(管理部门)的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专家。
每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所在学院校外兼职导师人选的推荐名额为每个联盟单位1-2名,联盟成员单位中属我校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共建单位者,其兼职导师推荐名额在此基础上可增加2-3名。
四﹑基本条件
(一)校内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申报基本条件
根据院发字〔2006〕127号《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是: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熟悉学位条例及研究生培养有关文件的规定,能较好地履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
2.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57周岁;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不含内聘),年龄不超过55周岁,45周岁及其以下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
3.科学研究经验丰富,成绩突出。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不少于3篇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译著(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省、部级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或获得过地、厅级一等科研成果奖2项以上(限前2名),或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限前5名)、国家实用新型专利(限第1名),或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省、部级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
4. 承担有较高水平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近三年,作为主要成员承担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科研项目(国家级项目前4名或子专题负责人;省、部级项目前2名;地厅级项目主持人)。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近三年主持项目经费以及实际到账科研项目分解经费:自然科学类学科人员年均在3万元以上或目前账上经费实际余额3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学科人员年均在0.5万元以上或目前账上经费实际余额0.5万元以上。
5.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校内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承担过与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所在学科相关的本科课程教学工作,能按要求单独开设研究生课程,校外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需能胜任一门以上研究生课程的教学。
6.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言,能指导研究生阅读相关专业外文文献资料;有独立指导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和论文撰写的能力。
(二)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申报基本条件
根据《河南科技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暂行规定》,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申报基本条件如下。
1.来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兼职导师
教学科研类型的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个人情况、学术业绩、科研经费等条件等应当符合我校制定的《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院发字〔2006〕127号)中的基本要求,即等同于校内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申报基本条件,具体条件参照上述校内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申报基本条件执行。
2.来自企业、行业的兼职导师
来自企业、行业(管理部门)的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主要用于指导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②热心我校的教育事业,所在单位为我校的研究生教育协同创新联盟单位;
③应具有丰富的技术、管理、实践工作经验,具有相应的学术水平,并能够给研究生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和研究经费;
④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
五、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校内申请人员填写《河南科技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校内人员用》(附件1),来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兼职导师申请人员填写《河南科技学院申请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附件3)和《个人简介表》(附件6)、来自企业、行业的兼职导师填写《河南科技学院申请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企业、行业)》(附件4)和《个人简介表》(附件6)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学历、学位证、论文著作、成果、专利证书、科研经费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2.学科评议
各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对申请人进行评议。
3.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推荐
院学位分委员会根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根据学科评议情况,结合研究生教育工作发展需要,本着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报研究生处。
4.研究生处复审
研究生处对各学院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5.校学位委员会评议审定
校学位委员会对研究生处复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出席会议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票者,方可通过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
6.学校研究
对通过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的人员,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后报学校研究确定,颁发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证书。
六﹑其它说明
1.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申报工作由各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所在的学院统一组织。
2.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院(部)以及跨学科的申报人,需将申报材料报送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所在学院,通过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所在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初审同意后,方可进行材料上报。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所在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在审议推荐时,在审核申报人选的申报条件同时,应审核申报人选的研究方向与学院学科的融合度,结合本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发展需要,本着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审核推荐。
3.为进一步优化导师队伍结构,在建立研究生教育协同创新联盟的基础上,请各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所在学院积极组织、推荐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联盟成员单位专家参加兼职导师遴选,充实我校研究生兼职导师队伍。
请各培养学院于12月17日前将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联系人:王自良、郜庆炉、姚素梅、张浩
联系电话:3040150、3693238、3040873、3040873
附件:
1.《河南科技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校内人员)》
2.《河南科技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3.《河南科技学院申请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4.《河南科技学院申请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企业、行业)》
5.《河南科技学院申请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6.《个人简介表》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