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校综合改革,规范和优化研究生培养过程,提升研究生教育内涵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的新要求和新变化,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对于研究生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学校决定对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并制定6个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课程思政”为抓手,以服务需求和提高质量为主线,积极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发展。以学校“博大工程”建设为契机,着力构建符合我校学科定位和发展目标的高水平课程体系,优化和规范培养过程,强化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注重科教融合和产学研结合,实现协同育人,形成以能力提升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高水平高标准,培养优秀人才
各学院应充分论证,认真总结研究生培养经验,积极借鉴吸收国内外一流高校先进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精髓,明确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及课程内容应与本学科的学科内涵及学科范围相匹配;要紧跟本学科专业的前沿进展,兼顾学科交叉与融合;要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构建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高级专业人才培养需求;要兼顾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全面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和培养环节。
2.强化立德树人,把牢根本方向
培养方案各门课程应结合自身内容和特点,明确“课程思政”育人要素,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充分发挥课程的思政教育功能,提炼专业课程中蕴含的思政教育、文化基因和价值元素,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同时,课堂要成为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阵地,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坚持“课堂思政”,将前沿讲座和社会实践作为德育的“源头活水”,将社会热点问题和国内外动态作为研究生的“必修课”,引导研究生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提升道德涵养、培养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
3.坚持分类培养,因材施教
深入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的实际需求,主动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适应契合国家社会需求侧,注重产出导向,实施分类培养。明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方向、定位,构建具有明显区别的课程体系。完善科教整合育人机制,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培养;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4.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制(修)定
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一级学科制订,既要遵循教育基本规律,又要体现个性化和特色,凝练若干研究方向。以《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附件1)、《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附件2)为依据,课程设置参考《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附件5),结合《河南科技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附件6)进行制(修)定。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类别(领域)制定。以《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附件3)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附件4)为依据,课程设置参考《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附件5),结合《河南科技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附件6)制(修)定。根据特定职业领域专门人才的知识能力结构和职业素养要求以及各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最新指导性意见,结合学校特色科学制(修)定各类别(领域)培养方案。
三、制(修)订范围
本次制(修)订范围为我校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及6个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附件7)。
四、增设课程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中第(十二)条的要求:“把学术道德、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作为必修内容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计划,开设论文写作必修课,持续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学术伦理要求和学术规范指导,”拟增设《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为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全面提升研究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拟在(理、工、农学科)附件7标*的专业(领域)开设《实验室安全管理》课程,其他专业(领域)作为选修课开设。新开设课程均为1学分,16学时,学生所在学院专业课老师授课。
五、格式和内容要求
1.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附件8);
2.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附件9)。
六、工作组织与时间安排
(一)现有培养方案修订
1.开展调研、形成初稿(3月15日-4月15日)
学院要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学习有关文件,进行充分调研(至少调研3-5所高水平大学),拟定培养方案初稿。
2.校外专家论证(4月16日-4月25日)
邀请校外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注重吸收行业部门的专家参与论证。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4月26日-4月30日)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5月1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培养方案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
(二)新增硕士点培养方案制定
6个新增专业硕士点分别为:086000生物与医药(食品学院牵头),085700资源与环境(资源与环境学院),025400国际商务(经济与管理学院),085400电子信息(信息工程学院牵头),045300汉语国际教育(文法学院),085600材料与化工(化学化工学院)。
1.开展调研、形成初稿(9月-12月底)
学院要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学习有关文件,进行充分调研(至少调研3-5所高水平大学),拟定培养方案初稿。
2.校外专家论证(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15日)
邀请校外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如国家政策变动、或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有修订,则需要结合新政策,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培养方案。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2023年4月16日-4月30日)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培养方案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
研究生处
2022年3月16日
(初审/郝亚勤 复审/许光日 终审/赵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