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级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确保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关于公布第三批校级重点学科遴选结果的通知》(院发字〔2012〕172号),决定对第三批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接受考核的对象为院发字〔2012〕172号文件中公布的校级重点学科30个,其中一级学科22个,二级学科8个。(考核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此次考核内容为2012年11月1日至今重点学科建设目标进行情况。
1.学科建设情况。
2.研究平台建设情况。
3.学科团队建设情况。
4.科学研究情况,包括重点学科建设过程中承担的科研任务和取得的科研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对本学科的发展和促进业务技术水平提高及技术示范、辐射作用的情况。
5.人才培养情况。
6.学术活动的开展和学术地位的变化情况。
三、考核程序
1.自评
各校级重点学科撰写学科考核总结,填写《河南科技学院重点学科考核简况表》(见附件3),提供支撑材料复印件,并准备5分钟汇报PPT。
2.学院(馆)审核
各学院(馆)学位分委员会对本单位的重点学科按照标准进行考核(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2),并将考核等次意见汇总分别填入《河南科技学院重点学科考核评分表》(见附件4),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处。
3.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审
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的上报材料和考核结果进行核审。
4.学校评审
校学位委员会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审合格者进行评审,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为考核合格。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优秀指标比例占学科总量的30%左右。
对于考核优秀的学科优先推荐参加博士授权单位支撑学科遴选;对于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学科,保留重点学科建设资格继续建设;考核不合格的学科,取消重点学科建设资格。
五、日程安排及联系方式
1.2016年10月27日—11月7日,自评。
2.2016年11月8—10日,各学院(馆)审核。
3.2016年11月11日,各学院将审核结果及材料报到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处(报送材料包括《河南科技学院重点学科考核简况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和《河南科技学院重点学科考核评分表》纸质材料一份)
4. 2016年11月14—16日,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5. 2016年11月17—18日,学校评审。
6. 联系方式:3040150(王自良),3040863(徐兆栋)。
附件:1. 河南科技学院重点学科考核对象名单
2. 河南科技学院重点学科考核评分标准
3. 河南科技学院重点学科考核简况表
4. 河南科技学院重点学科考核评分表
二0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