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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关于做好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26 点击:]

河南科技学院

关于做好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第八批省级重点学科及学科带头人: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6201号)和《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7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河南省教育厅将对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绩效进行验收,为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我校省级重点学科(见附件1)全部顺利通过验收,现将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法

1.依据《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2013-2015年)建设目标任务书》,采取学校自评与河南省教育厅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分别验收。

2.各学科点认真进行总结和自评,完成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自评报告(见附件2),并填写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表(见附件3)。

3.河南省教育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科点自评的基础上,以抽签方式选取部分学科进行抽查验收。各高校分别按一级重点学科点和二级重点学科点总数的30%(小数部分一律按照1个计算)参加抽查。我校省级一级重点学科的抽查指标为1个,省级二级重点学科的抽查指标为1个。验收工作由河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采取审查纸质材料、会议汇报的方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我校作物学为河南省特色学科建设工程一期建设学科不参加抽查,但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上报材料要求

1.各学科点按要求提交自评报告、学科点建设情况表、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20132015年)建设目标任务书各一式六份和电子文档一份,请务必于5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研究生处。

2.学科点成员只能在一个学科点出现,如确属跨学科工作,则在不同学科点填报的课题、经费、成果不得重复(包括国家重点学科的成员)。一项成果(包括获奖、论文、著作、专利)、学术交流和技术转让只能随主持人出现在一个学科点中。

3.自评报告用A4纸装订成册。所填报各项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311日至20151231日。

4.有关电子文档按照以下规则命名。

学科点自评报告:学校全名+下划线+一级(或二级)+下划线+学科点名称+下划线+学科点自评报告(如:河南工业大学_一级_食品科学与工程_学科点自评报告)。

学科点建设情况表:学校全名+下划线+一级(或二级)+下划线+学科点名称+下划线+学科点建设情况表(如:河南工业大学_一级_食品学科与工程_学科点建设情况表)。

5.联系人:王自良、徐兆栋;联系电话:0373-3040863;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研究生处(行政办公楼304

各学院、各学科点要高度重视,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如实填报相关表格,相关学院和各学科带头人应对学科点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附件:

1.河南科技学院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名单

2.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自评报告

3.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表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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