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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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关于做好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17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关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河南科技学院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校发字〔2021〕43号),我校将开展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学校成立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研究生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培养学院领导组成。制定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指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

各学院成立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组长应为院长)附件1),统筹落实本学院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各项工作。

二、考核对象

2025年拟毕业的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

根据自愿原则,教育硕士研究生也可不申请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报名时须根据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确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附件2)。

所学专业没有明确任教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在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中要着重考查“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申请任教学段和学科应与学生主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专业一致,不一致者不受理考核申请。需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报名审核

教育类研究生统一在学院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填写《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表(附件3)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统计表》(附件4321前将报名统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已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且成绩合格,需提供成绩单复印件),提交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认真初审考生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并将参加考核的考生信息汇总提交至学院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审核。各学院于322日下午5点前将《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表(附件3)《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统计表》(附件4)提交至研究生处备案审核

五、考核实施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教育类研究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仍需参加培养过程性考核和面试。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本通知做好宣传、考核等工作,严把认定范围第一道关,确保考核质量。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培养过程性考核重点考核师范生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教育实习实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等。由教育类研究生培养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过程性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1.思想品德和师德素养

从理想信念、立德树人、师德准则、职业认同、关爱学生等多方面考核学生思想品德和师德素养。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实行一票否决。

2.教师专业教育课程学业成绩

全面考核教师教育类课程学习情况,确保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且考试(考核)结果全部合格。

3.教育实习实践

强化实践教学,培养方案中必须有教育实习环节,且见习、实习等教育实践累计不得少于一学期。

4.专业能力和技能培训

重点考核粉笔字、普通话、教学微视频制作、课堂教学等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含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完成情况)。

以上考核成绩均达60分以上视为“合格”。

培养过程性考核时间为323日至328。各学院于328日下午5点前将《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附件5)提交至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结合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教育类研究生职业能力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教育类研究生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占50%、面试占50%。

1.笔试

1)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综合考查教育类研究生综合素质(占60%)、教育知识与能力(40%),重点考查教育理论和学科知识在教学实施中的应用能力。无领域方向的加试《XX学科基础测试》

2)测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成绩达60分以上视为“合格”。

3)笔试时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采取讲课、说课等方式,主要考查申请人的教师基本素养以及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水平。

2)面试工作由研究生所在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也可结合教育实习实践环节一并考核,并留存相关视频资料。

面试时间:4月24日前,各学院于4月25日下午5点前将《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6)提交至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六、证书颁发

培养过程性考核与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均合格者,经研究生处审核无误后,报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截止时间为2028年6月30日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老师 裴老师3040873。

 

 

研究生处

20253月17

 

(初审/王廷雨 复审/赵新亮 终审/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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