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全面做好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确保研究生培养平稳有序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教育
我校2023级硕士研究生将于9月9日—10日报到,9月11日各学院自主安排师生见面会,做好学科专业介绍、培养方案介绍、研究生安全教育、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讲座等入学教育,9月12日(周二)开始上课。
二、学籍注册
各学院提前摸排是否有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并做好记录说明,学生入学报到后,各学院做好统计并上报研究生处(研工部)。
三、师生双向选择
2023级研究生入学后,各学院应及时指导学生(含非全日制)填写《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附件1),组织完成导师和研究生双选工作,并汇总上报(汇总表见附件2)。
各学院在为研究生选配导师时,要依据《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办法》(校发字[2023]24号)文件要求,对导师指导条件严格把关。研究经费等条件不符合导师聘任要求,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出现盲审不通过者,应暂停其指导研究生资格。
四、填写《培养计划表》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及研究生导师及时指导研究生(含2023级)填写《培养计划表I》(附件3),学院可根据培养方案修改此表中“必修环节”一栏,确定上课课程及培养环节。
五、课程教学安排
1.学院对学生培养计划表进行统计,编制并下达《开课任务书》(附件4),落实教学任务。
2.课表编排。各学院根据培养计划,在学校已确定的公共课课表(附件5)基础课上完成新生专业课课表编排。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第二周周二(9月12日)开始上课。专业课安排由各学院完成《培养计划表I》后及时安排。专业课(公共专业课除外)上课地点各培养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教室分配情况自行安排。
3.填写《课程授课计划》。各学院根据教学任务安排,组织任课老师填写《课程授课计划》(附件6)。
各学院完成上述工作后,于9月20日前将《培养计划表I》《开课任务书》《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纸质版),及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其他材料由学院存档保管。
六、实践教学安排
我校2022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已进入专业实践培养环节,各学院需认真落实研究生处《关于进一步做好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附件7),精心组织专业实践教学工作,及时向研究生处报备各专业实践教学计划。
2023级上课学生名单及上课班级信息详见附件8。
研究生处培养科联系人:王廷雨;办公电话:3040873;办公地点:行政楼301室。
附件1: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
附件2:2023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学院)
附件3: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Ⅰ)
附件4: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计划课程开课任务书
附件5:2023级硕士研究生公共课表
附件6:硕士研究生授课计划表
附件7:《关于进一步做好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附件8: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生名单
研究生处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