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
关于做好2012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及要求》(院发字〔2010〕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2届毕业研究生实际情况,为确保2012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表提交
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填写《硕士学位申请表》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毕业生导师在认真审阅答辩人学位论文,并对答辩人学位论文工作原始记录进行认真审核后,将导师签字后的答辩申请表报送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二、答辩资格审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按应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对毕业生学位课程学习,学分选修,学术活动、社会实践和科研工作完成,学位论文完成,学术成果取得等情况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将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报送研究生处。毕业生在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三、答辩组织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毕业生的论文答辩组织,在确定答辩日期后,推荐组建答辩委员会(由5或7名委员和1名秘书组成,其中必须有1名为校外专家)。将答辩日期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报送研究生处,领取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聘书。
2.鼓励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公开进行,以学位论文答辩海报的形式提前通告学位论文题目、答辩人姓名、导师姓名、答辩时间和地点等。
3.答辩横幅由各学院自行制作,书写“河南科技学院2012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字样。
4.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须在2012年6月10日前完成本年度学位论文答辩。
5.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须精心组织好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学校研究生处将对研究生答辩工作进行随机抽查。
四、答辩材料上报
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论文答辩人必须按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核后正式定稿。并向研究生处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学籍表(一式二份)
2.硕士学位申请书(含硕士学位论文预审表、答辩申请表、答辩情况记录、答辩决议、授予硕士学位审批表)(一式二份)
3.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原件)
4.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录用通知及交纳版面费凭证)
5.研究生毕业登记表(一式二份)
6.硕士学位论文(纸质6份、电子文档1份)。纸质版学位论文中的“保护知识产权声明”须经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签章后,方可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发至xwb@hist.edu.cn
7.以上材料由各学院院收齐后统一提交。
联 系 人:郜庆炉 张浩 葛亚明
联系电话:0373-3693238、3040873、3040863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