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教研〔2014〕81号)文件精神,确保我校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维护导师的学术声誉,杜绝学位论文写作中的学术失范行为,现决定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对我校2022届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全面质量检测与盲审工作,由研究生处、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与盲审范围
拟于2022年6月申请学位的全体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二、提交用于检测的论文电子版要求
1.论文电子版应符合我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除《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不需编入外,其它内容应齐全(含封面)。
2.论文电子版的命名方式为:姓名_学院名称_学生类别(姓名、学院名称等用下划线隔开)。学院名称可简称为:生科,动科,食品,园林,资环、经管、机电等;学生类别分:全日制,非全日制)。
三、工作安排
(一)首次检测 (4月15日-20日)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应于4月20日-25日,将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文档)统一提交研究生处学位办。
研究生处对学位论文进行首次系统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单反馈各有关学院研究生秘书。为确保检测任务顺利完成,谢绝研究生个人及导师来人或来电咨询。
研究生导师依据检测结果负责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研究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
对于整篇总复制比大于等于20%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必须对其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论文电子版再次提交研究生处学位办,进行二次检测。
(二)二次检测 (4月25日前)
研究生处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进行二次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反馈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在本次检测的基础上,再次对论文进行修改。
二次检测仍不合格者,将推迟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评阅与盲审
1.提交盲审论文电子版及要求(4月28日前)
各学院将研究生修改后的所有论文的电子稿(pdf格式,命名方式见“提交用于检测的论文电子版要求”)及论文盲审评审费于5月10日前提交研究生处学位办。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需隐去致谢、作者姓名、学校名称等信息(整篇论文中不应含有任何体现学校名称、作者及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的内容)。
2.盲审(4月28日-5月18日)
研究生处学位办针对每篇学位论文联系2名外校专家,对送审论文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反馈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费用由各培养学院承担。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需要同时找1名校内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审。
3. 盲审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和学院审核后,研究生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在论文答辩之前,学院可以再次自行安排盲审,再次盲审不合格者推迟论文答辩。
四、其它事项
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学位论文质量检测与盲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以此为契机,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防止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