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校发[2023]25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别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遴选依据
本次遴选工作将按照《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发[2023]2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遴选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
符合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条件的人员(含校外兼职人员)向各硕士点所在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应在6月20日前填写并提交《河南科技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简况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附件3),同时提供与该表相对应的本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论文、成果、专利证书、科研经费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
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根据硕士生导师的遴选条件,结合研究生教育工作发展需要和导师队伍的现状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请各硕士点所在学院于6月26日前将本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通过者的《申请表》(需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级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科研经费信息汇总表》(附件4)、《二级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科研经费信息汇总表》(附件5)、《二级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信息汇总表》(附件6)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通过初审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处学位科。
(三)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研究生处对各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组织相关部门协同审查后,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学校学位委员会对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的推荐人选进行审议,通过后方可获得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审核。
(四)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的公示与确定。
学校将通过校学位委员会审核的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人员,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后报学校研究下文确定,颁发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主要进行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新增遴选,各培养学院要坚持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学科实际需要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和推荐。已具备导师任职资格的本次不需重新申报,任职资格期满导师的复审工作另行安排。
(二)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按一级学科申报,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按专业学位类别申报。允许跨学科申报,但申报导师资格所属的学科专业必须与申请人所从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相一致。跨学院建设的学位点,申请者向学位点归口管理单位提交材料并审核。
(三)校外兼职指导教师的选聘按《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规定条件审核,各学院要与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基地、学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相结合,合理分配选聘指标。
联系人:研究生处学位科聂老师;
联系电话:3693027;
办公地址:行政楼302房间。
附件:1. 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2. 河南科技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简况表
3. 河南科技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简况表
4. 二级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科研经费信息汇总表
5. 二级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科研经费信息汇总表
6. 二级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