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教学进程安排,按照《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校发字〔2024〕12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及范围
统计范围包括我校教师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在课程教学、研究生指导、毕业论文答辩、学科竞赛指导、监考等方面完成的工作量。各学院开出的课程以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内执行的培养计划为准,包括开出的所有专业课、校公选课以及实践课等。
二、统计程序
1.教师个人填报《河南科技学院教师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表》(简称“教师工作量表”)。并从承担开设课程和指导的研究生所属学院提交。教师承担有多个学院课程的,分别从相应学院提交,并注明本人所属单位。多人共同承担同一班级的同一课程的,按实际承担教学工作情况如实填报,多人工作量相加不得超出由单个教师独立完成的工作量。以导师组形式共同指导研究生的,研究生指导工作量由研究生第一导师根据实际指导情况进行分配,不得重复统计。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上的相关信息,如课程名称、班级信息等,要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信息保持一致。
2.学院审核与统计。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对在本学院提交的工作量进行统计与核对,补齐教师工作量表上由学院负责填写的内容,统计并填写《二级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量汇总表》(简称“学院汇总表”)。各导师组、答辩组关于研究生指导、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量分配原始记录、学科竞赛工作量的证明材料等由学院留存。各学院统计的研究生指导工作量总数应不高于(研究生总数×30),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量总数不高于(研究生答辩人数×5)。
3.研究生处审核与备案。
研究生处对学院报送的工作量统计材料进行审核后备案,作为学院及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研究生处不接收个人上报教学工作量。
三、有关要求
各学院统计研究生学科竞赛指导工作量时,请提前与党委研工部朱宏老师联系,对学科竞赛情况进行认定集中统计。2025年研究生招生命题工作量由研究生处招生科王异民联系,集中统计,并以适当方式反馈给学院。
教学工作量统计事关教师个人切身利益,为确保统计工作顺利进行,工作量统计数据无误,各学院在填报和统计工作结束后应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经分管院长签字盖章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行政楼301室),包括教师工作量表、学院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稿各1份)。如有其他情况请另附表,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研究生处培养科。
联系人:王老师、裴老师
联系电话:3040783
附件
1.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
2.河南科技学院教师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表
3.二级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5年6月13日
(初稿/王廷雨 初审/赵新亮 终审/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