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豫财教〔2013〕2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设立河南科技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为规范研究生专项奖励的评定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当年申请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评定各类专项奖励。
二、类别及比例
包括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杰出研究生奖。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比例为当年申请硕士学位人数的20%。
杰出研究生奖:在校期间为学校和社会做出特殊贡献者或毕业当年考取博士研究生者,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发放。
三、经费来源和管理
(一)经费来源
1.学校预算的研究生经费;
2.社会团体或个人资助。
(二)经费管理
研究生奖励经费由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统一管理。
四、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学位与研究生培养管理的各项条例。
(三)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作风,年度内各门功课均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
五、具体条件和发放标准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被评为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
(二)杰出研究生奖
在校期间为学校和社会做出特殊贡献者或毕业当年考取博士研究生者,每人奖励2000元。
六、评定办法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培养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按照比例向校学位委员会推荐,校学位委员会按照学位论文的质量进行评议、审核、确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颁发荣誉证书。
(二)杰出研究生奖
在校期间为学校和社会做出特殊贡献者或毕业当年考取博士研究生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及相关支撑材料,经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颁发奖金。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由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原办法校发字[2014]224号和校发字[2015]145号文件同时废止。